养殖合作社申请需要提交材料有: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
代理人的证明;
8、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9、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有五名以上符合规定的成员;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3、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5、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