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二年的男方心胸狭窄,我不想和他结婚,要回彩礼,我该怎么办?

2019-01-20 21:29: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结婚不久,男方提出离婚,并退还彩礼,原则上不退还。但以下有几种情况例外,如上诉法院,则法院会依实际事实予以支持。
    1、女方有严重过错在先。如结婚时发生婚外情。
    2、女方属于骗婚行为。
    3、女方属重婚行为。
    4、女方虽与男方结婚,但从未与男方共同生活,并与他人同居。
    5、女方在结婚前故意隐瞒重大刑事犯罪而导致男方的离婚。
    除此之外,法院基本不支持退还彩礼。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首先,若双方对于彩礼没有纠纷,则无须对其进行分割,默认为女方的财产;
    其次,若双方对彩礼存在纠纷,可按照下述规定进行: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规定,标志着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彩礼纠纷问题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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