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两同村未婚青年,在外打工,十九岁时两人确立关系,但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办理结婚证,现生有两好女孩,男方因是两女孩又与她人在外生有一孩,这个婚姻关系如何解除?

2019-01-21 06:36:1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有只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到民政部门办理。诉讼离婚由法院依法依法调解或者判决。;《婚姻法》第32条第三款第
    (四)项规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经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是《婚姻法》中规定的可以判决准予离婚的一种情况或依据。《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并不是说要离婚必须先分居,分居只是导致离婚的一种情况。  所以,离婚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手续,不会因为分居而自动解除。
  • 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无效婚姻。指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男女两性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四种情形的婚姻)。
    二是合法婚姻。指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而成立的婚姻。
    三是可撤销婚姻。指已成立的婚姻关系,因欠缺结婚的真实意思,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
  • 我国《婚姻法》第八条中,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关系以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为前提条件:
      
    1、当事人双方未领取结婚证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不属于“夫妻”的范围;
      
    2、因此,不适用本法第17条、18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划分做出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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