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物业过来收我们家的物业费,我们家的房产证是在09年3月23日办理的,物业要求我们从07年9月的物业费都要交,我说我只交我们的物业费,他们说不收的,叫我自己联系以前的房主,我们是通过中介购买的这房子,过去房主的资料也不清楚,中介正好就是我们家对门,物业又叫我们找中介,中介的意思是不交,我妈妈觉得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事不好处理,就同意打个折给交了,这事我是不同意的,今天我查了下网上的资料知道我有权拒交,但是我已经缴纳了,那我还能拿回来么?而且我们的房子一直有渗水,之前叫他们来修,还没住进来之前他们到时来过,后来住进来之后,他们再过来收费的时候我提了这个事,他们口头同意了,可是再也没来维修过,物业还出了一张通告,说我们房屋的质量问题叫我们去找开发商,说和他们物业没关系,真的是这样吗?

问题一,我还能拿回我不该缴纳的那些费用么?

问题二,房屋的质量物业要我们去找开发商,和他们没关系,真是这样吗?

2019-01-21 07:58: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过户前的物业费由业主承担,过户成功后再办理交楼的手续。
    交房时必须要注意的事项:
    1、接收全部钥匙:房门钥匙、单元大门钥匙、防盗门钥匙、地下室或储藏室钥匙、信箱钥匙等。
    2、检查房屋质量。比如: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渗漏情况,水压、排水情况等,若是有问题,要将此问题详细记录在验收记录里面,以便日后需要。
    3、交接家私、家电时,要检查是否和家私清单中列明的品牌数目保持一致。
    比如:空调、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家具等,如果可能,试用一下是否能正常工作。
    4、水、电、煤气、物业治理等费用是否已结清
  • 您好!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赔偿。根据城镇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者找物业要求赔偿,双方无法协调的可以找房管部门投诉。  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
    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
    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