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20年3月25日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20年2月23日起至2021年2月23日止,共同约定每月房屋租金1800元,另一次性付贵方房屋押金1800元。 房东于2021年2月18日通知我进行房屋租金调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8月23日期间租金为每月1800元,2021年8月23日至2022年2月23日为每月2000元。房东在房屋到期临近6天通知我方房屋租金涨价,我拒绝继续租赁,房东以我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为由扣除我押金并要求赔偿金。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否可以要求房东退回押金,并拒绝支付违约金?如果诉讼的话,胜诉几率多少? 以下为合同约定:一次性付房屋押金1800元。此款以甲方的收据为准。(合同到期,甲方验收房屋无损后,归还乙方押金,但不计利息。)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双方均有意续租,则必须在期满前一一个月内重新签订合同,续交房租。若乙方无意再租,应在到期前一月通知甲方,如不提前通知甲方,则赔偿甲方年总租金的20%违约金。

2021-06-29 07:5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等等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第
    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第
    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第
    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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