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解除的条件:
1、居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2、出现当事人约定解除合同的事由;
3、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
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
一、
二、三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合同;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