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如果只帮别人代收了法院的传票,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但是作为法院应诉材料的代收人,还是建议及时将代收的材料转交给实际代收人。毕竟法院邮寄的应诉材料包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原告的起诉状和相应
证据材料以及开庭传票等。
当事人收到法院邮寄的传票之后,可以先查验收到的材料是否齐全,如果不齐全的应当及时联系材料商载明的承办法官说明情况。毕竟当事人只有在拿到完整的应诉材料之后,才能找得到入手点去解决这个案件,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直接送达,不过现在法院一般都不会采取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正当理由拒收是,送达人依法将材料留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且同样产生已送达的法律效力的方式。
3、邮寄送达。
4、委托送达。
其中,邮寄送达是普遍的送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