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几个月前应聘到一家企业上班,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员工不允许穿拖鞋,但很多员工仍穿着拖鞋上班,公司也没有什么制裁措施。前几天我在工作中也穿着拖鞋,由于脚滑一下摔倒造成伤害,我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我后来要求公司给申报工伤时,公司说我违反了安全规定,不属于工伤。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吗?

2018-07-22 23:22: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待伤势稳定之后应当及时去申请工伤认定,最迟不能超过一年
  •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工伤赔偿的种类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若因工致残,还包括: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若因工死亡,还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 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主要责任,可以认定为工伤,建议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按事假处理不合理,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如果公司不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以法律形式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