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我父亲在饭店吃饭认识5个年轻女孩,她们没带钱,我父亲帮助付了饭钱,互留了手机号。2013年与其中一个女孩自愿发生关系,这个女孩1996年出生,之后就谎称怀孕人流了,敲诈勒索钱四年多,约40万。这个女孩之后嫁到东北,微信也删除,手机号也换了。其余四个,骗走10多万,说是借的,一直不还,还删除了微信。我们想报警,但我父亲害怕丟人,不愿意报,请问我们能替我父亲报警吗?她们能以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论处吗?

刑事辩护
2019-01-21 19:37: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监视居住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本身涉嫌瞧着勒索的有关犯罪,最后还得法院判决。 最终是否进监狱还得看法院最终判决。因此在监视居住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争取能够最大程度上得到从轻处罚。
  • 您好,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刑事拘留,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敲诈勒索只有情节严重才构成刑事犯罪,受刑事处罚。否则,只是一般违法行为,可以受行政处罚。情节是否严重要从敲诈勒索的数额、次数以及有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方面去确定。
    对于敲诈勒索造成的损害是否能够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通常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讨论。一般情况下,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要求对方讲被骗的财物返还,因此不需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遇到网络诈骗及时到公安机关报警处理。等待侦破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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