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被人家诽谤偷他的钱,但是小偷已被警察抓住他还是这样说,因为这个还吵过几次架,左右邻居都可以作证,当时警察办案时我父亲帮警察拿了当时警察怀疑的作案工作,(办案民警也知道我父亲当时的情况)他今天给我他打电话说警察要求我父亲去验指纹,但是警察没有打电话给我们,我可以针对这些告他诽谤,损坏我父亲名誉吗?

名誉毁谤
2019-01-21 19:44:4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的意思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司法解释,对网络信息诽谤案的构成要件和诉讼方式做出规定。
  • 我国法律将名誉权作为公民的一条重要人身权加以规定。侮辱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 恶意诽谤,影响公司形象,这种行为即使造成了严重后果,只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而不构成诽谤罪。
      《刑法》第221条规定,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其立案标准: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
      ②造成恶劣影响的。
      对于尚不造成或者损害较轻微的,可追究其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而不以犯罪论处。
  •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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