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传票是邮政。邮寄送达是指人民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时,将诉讼文书附送达回证交邮局挂号寄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它是人民法院通过邮政机构送达诉讼文书的一种送达方式,它凭借专业、快捷、经济、中立等优点已被当前多数基层人民法院所普遍采用。
邮寄送达以当事人提供准确的送达地址为前提,以邮政机构专业、中立的送达方式做保证。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传票由人民法院签发,通常适用于传唤当事人,并应当依法先期直接送达受传唤人。
法院传票的送达方式有六种: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