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正在企业工商注册的进行中,还没有拿到营业执照明天去银行办理公司临时账户。需要带法人人名章。问题:一,什么是法人人名章?二,这法人人名章,应该去哪个刻章地点呢?三,需要预备带哪些材料呢?或者是不需要呢?无论到哪里去可都可以吗?

2019-01-21 23:07: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怎样?   第一步: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台湾居民设立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身份证件及身份核证文件。   其中,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3)由香港律师(中国委托公证人)出具的,并由司法部派驻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盖专用章确认的身份证明书(身份核证文件)。   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即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股东变更之后,该股权转让协议的受让一方才能取得股东身份。
  • 公司注册流程如下:  
    一、名称核定:  
    1、注册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6、主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  
    6、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三、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 企业营业执照的办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到工商部门审核企业名称
    二、到事务所领取验资所需要的表格,到银行投放资金,验资
    三、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四、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机构代码证办理
    五、到辖区税务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六、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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