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处罚

环境保护
2021-07-02 14:1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七条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按照下列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行分类管理:
    (一)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等
  •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此规定,最低可以不罚款
  • 您好,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