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住的房子是军队与地方开发商合建的,我们军队人员无房本,只有与部队的购房合同,而且是经济适用房,其他人的房子有房本,是商品房。物业让我们与其他人一样按商品房交物业费,理由是:我们入住时与物业签的协议是按商品房签的。请问各位律师,我们是经济适用房又无房本按商品房交物业费对吗?物业明知没有给我们商品房本还让我们与它签商品房的物业协议对吗吗?我们不按商品房交物业费,物业到法院起诉我们,法院应当如何裁决?

2019-01-22 03:47: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业费单价*产权面积*12个月=一年物业费
    普通住宅分为高层还是低层,是否有电梯。按照不同地域的住宅区物业费指导标准预估:
    有电梯的住宅一般为
    1.50—
    2.00元/月/平方米,估房屋面积100平米就是1800元/年—2400元/年
    没有电梯的
    0.60—
    1.50元/月/平方米,估房屋面积100平米就是720元/年—1800元/年
    以上仅作参考,具体物业费需向你的物业公司了解以及涉及到的其它公摊费用、装修相关费用等。
  •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如果公司只是调岗,没有降薪,是合法的。
  • 物业服务费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内容如下,我国《合同法》确定的是由当事人约定的原则。《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但我国同时又采纳了对违约金条款予以干涉的原则,其目的就是使违约金以赔偿为主,兼具一定的惩罚性。《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何判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如何予以“适当减少”,法律均未进一步明确。 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人民法院在认定违约金是否过高时,应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诚信原则进行平衡。
    鉴于上述分析,对于物业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合同中有约定的应当依据合同约定。但是当出现“天价”违约金或者过低的违约金时,当事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请求调整。
  • 业主可以起诉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也可以起诉业主。
      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关系是合同关系,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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