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未满18,然后在当地的小饭馆当服务员,干了半个月,因为当初我是在一个店应聘的,但是有时候老板也会把我叫到另一个店帮忙,现在不想干了,已离职,工资不给发怎么办(老板说好工资一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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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成立的公司无论大小,都受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试用期内,你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还是不给工资,你可以到当地
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
仲裁,反正劳动仲裁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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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薪有以下途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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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