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09年购买的位于长安区的房子0305室,2010年九月份入住,从2011年六月开始洗手间顶部开始漏水,我们就找物业及邻居协调,结果协调了半年,依然漏水!物业说邻居有责任,邻居说开发商的事!实在迫于无奈我们将这三方起诉到了法院!结果更郁闷厅外调解,开发商没来,邻居是台湾人说自己没责任!那我们就他妈的活该房子一直漏水!法院让我们自己垫钱先弄要是水管漏水我们就要自己承担所有费用!要是房子漏水邻居才管!这是什么破调解!!我们应该怎么维权!到底谁能帮我们?

2019-01-22 06:46: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入伙时间从实际办理入伙的时候开始计算;
    2.房屋质量不合格,可以要求开发商重新再做防水;
    3.如果地下室、路面预留的车位已经计入分摊面积,使用权就应该属于业主共有;
    4.胜算机会要考虑全部证据材料是否能够支持诉讼请求,最好带齐资料预约咨询;
    5.律师费可以在广东省的收费标准范围内与律师协商。
  • 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明确了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业主与小区物业打交道,产生纠纷和矛盾在所难免。过度过激维权方式不可取,怎样合理合规合法维权?业主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
    1、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解决
    2、业主反映所属小区业委会解决
    3、投诉至行政管理部门解决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纠纷时,业主可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向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一、向房管局投诉
    二、向物价局投诉
    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业主购买的是商品与服务,所消费的商品与服务一样适用于消法保护。
    四、向各职能部门投诉
    4、由第三人协商解决
    一般第三人调解可分为民间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
    5、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发生纠纷后,依照物业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双方可将纠纷提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6、提起法院诉讼
    业主通过以上四种方式仍无法解决纠纷时,可将纠纷诉至法院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以解决纠纷。
    7、不换思想就换人
    业主有权重新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为其提供物业服务。
  • 外销房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交纳的物业管理费用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储备金作为房屋大修及公共设备大修理费用,日常管理不能动用这笔费用,储备金在房屋所有权能转移物业管理部门不予追回,由房屋所有人之间自行转结。  房屋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添置的费用;  公共部门的水、电、煤气、建筑的费用;  公用部位的清洁、上门收集清运垃圾和清洗蓄水池等费用;  护花利草、保安服务费用;  管理费用(管理所需的日常开支、管理人员的薪金,以及管理必要的利润)。
      其他物业管理中所发生的有关费用。
  • 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累解决:   首先,可以找物业处理,要求物业协调解决此事。   其次,如果物业不管或物业的协调无效果,可以向业委会或业主大会投诉反馈。要求业委会敦促物业、相关业主及租客配合处理,尽早解决漏水问题,若有损失可要求赔偿。
      最后,如无业委会或业委会敦促也无效果,那可以收集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如果楼上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处理。若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议当事人最好还是找个楼上漏水专业的律师介入协助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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