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执行案件立案后驳回起诉情形

2021-07-03 02:39: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以下情况下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1、主体不适格。
    2、被告不明确。
    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
    7、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等等
  • 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
    (二)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情形的;等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驳回起诉适用裁定的方式,当事人对裁定不服可以上诉,适用的方式与不予受理相同。其不同点主要是,不予受理适用于当事人起诉后,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前;而驳回起诉是发生在人民法院对案件立案受理之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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