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力工程单位监理资质管理办法

2023-04-06 12:02: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可以投诉,也可以起诉处理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地,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承担火力发电、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改、扩建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的各监理单位;第三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是指承担监理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的人员素质、数量、专业技能、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监理业绩、社会信誉和自有资金等。
    第四条 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工作,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是电力工业部,各地区主管部门是电管局、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第二章 监理单位的设立第五条 监理单位的设立,必须向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审查其资质,核定其监理业务范围,颁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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