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带相关材料(
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直接去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办理离婚的流程:
1、离婚双方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3、离婚双方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
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5、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依据法律规定,一般
协议离婚的只需要到夫妻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就可以办理。
带上需要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