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协议书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做修改吗?可以的话,在哪里修改

离婚
2019-01-22 09:24: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可以协商
    (一)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三)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1、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就财产分割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以径行判决。
    2、一般说来,争议的只是一套房子,另一套房子与本案无关。
    3、诉讼费一般按分割财产的价值计算,律师费需与律师协商而定。 就你目前情况,如果想早一点离婚,诉讼还是最佳的办法。
  • 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到公证机构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如果想要更改协议,只有两种办法:
      一是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
      二是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的,也是可以进行更改。
  • 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
    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
    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