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婚前有事实婚姻。育有一子,现归孩子亲生父亲抚养,现在需要写孩子抚养的归属权在孩子亲爸的协议书,如何写?求解?

2019-01-22 11:2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具体确定抚养费数额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对于有固定工作与收入的而言,给付的抚养费一般在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为宜;若是收入不固定的,则可以按照当地该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支付。若是需要负担两个或者以上的子女的,离婚后的抚养费还应高适当提高,但是,一般也不会超过月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即收入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如果碰到特殊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增高或降低。
  • 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重新进行起诉。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
    1.一般情况下,2周岁以前的子女跟随母亲生活,2-10周岁的孩子综合考虑父母一方的经济条件、教育条件等问题,抚养权归更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10周岁以上的孩子有自主选择更随父亲还是母亲共同生活的权利。
    2.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二、房产问题
    1、原则上婚后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折价后给予对方适当补偿。如果双方均不保留房屋所有权,可以评估拍卖后对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2、如果一方主张房产非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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