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事与我父亲的名字买的房子,房产证是我父亲的,让他过户不过户,现在要过户,如果我们不让房子可以吗

2019-01-22 12:11:2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  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 1、买卖双方携带相关手续到该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所递交申请,三天左右受理后,会有房管员打电话来核实情况,约买卖双方到该房屋进行测评(测:测量产权证与实际房屋面积是否相符;评:评估房屋价值),确认房屋所属产权状况(产权如有争议的,要在提出申请前解决,已解决的也可以再次向房管员提出疑问得到解决),确认交易。

    2、根据房管员给的房屋评估价格来定相关费用的收取金额。(例如:契税,也就是更名费,是房管员按的评估额的1%-1.5%收取)。

    3、在买房跟随房管员到该房屋测评时候,可以要求卖方出具该房屋的各种缴费单据进行核对(例如:户籍问题,取暖费,物业费等等)清费。

    4、房管员就会告诉你哪天到房管所办理后续的手续,包括哪天需要买方(或买卖双方)到房管所办理手续交费,哪天拿证等。此过程允许办理人请专业办件人员或单位出面代为办理。

    5、如果要贷款买房则需要至少跑三次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 办理农村房子过户,首先必要的条件之一就是购买的或继承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需要请原户主帮忙去办理房产证,然后才能过户。
    (一)、农村房产证怎么办
    1、提交材料,提出申请: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2、房管部门受理;
    3、公告;
    4、审核;
    5、收费;
    6、记载于登记簿;
    7、发证
    (二)、农村房子如何过户,手续怎么办当购买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后,就需要向国土部门提出过户申请了。具体的过户手续如下:
    1、去乡镇国土所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当地国土所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资料进行审查;
    4、实地进行勘丈、调查、公告;
    5、报国土局审核,
  • 现今夫妻离婚发生的财产纠纷主要集中在房产问题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专门就离婚房产分割问题进行了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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