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与乙2008年8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 A房屋卖给乙,并且将房屋交给予乙。没有办理房产证过户。2012年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将 A房屋卖给丙,并且办理了房产证过户。请问:现在A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属于谁?理由是什么?

2019-01-22 12:1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想立遗嘱通常不可以去公证,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
    房产公证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
    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
    3、要求公证的协议书或合同;
    4、公证人员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5.5%,满5年大于144㎡的收差额营业税。  
    2、第一次房产过户要交纳契税小于等于小于等于144㎡是2%,大于144㎡是4%契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房产过户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房产过户公证费最高3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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