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11月16号被公司裁员,公司员工手册上规定了有年底双薪的,但是老板辞退我时,要求我签了一份协议离职书,没有给我年底双薪。现在想到这个问题,还能要到吗?另外,年终奖能要到吗?

2019-01-22 13:47: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裁员时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以让员工家属代签吗?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之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与劳动者本人协商,而是该劳动者家属代签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该协议属于效力待定合同。事后如果没有得到该劳动者追认的话,用人单位与该劳动者家属签署的协议,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这样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可以撤消的,劳动者有权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回复原劳动关系。   提醒用人单位在裁员时,如果要与员工签署各类协议,最好让员工本人亲自签署;万一员工因故不能亲自签署,也要在让员工出具其亲笔书写的委托代理书后,才可以允许其代理人代员工签署协议。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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