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好!我是一个离婚女士,因为我用我的房子给别人做了借钱的担保抵押,后来那个借钱的人跑了,所以别人就把我告上了法庭,我就成了输了官司又输了钱的事情,但是我没有资金,也给不上钱$_$,所以官司一直僵持着,但是其中有个原因是,后来我们知道借钱这个事情有些欺骗,我就去做了房产证丢失,又换了新证,为了安全起见,我又把这个房产证拿到一个姓曾的男士那里做了一个假抵押,事情已经都过去一年多了,我现在恰好又要和姓曾的这位男士去扯证结婚,像我这种情况,因为前面有个欠钱的官司存在,如果我再次结婚,我现任的老公会不会受到牵连呢?我很苦恼,请帮帮我,谢谢你了!

抵押担保
2019-01-22 14:12: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民间借贷担保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诉讼时效中断,所以还没有过期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担保区别: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有:第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第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第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第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第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之间的应该是一般保证责任,你还是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的。律师提醒: 盲目担保风险大????担保的目的就是保证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按照法律规定,一般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担保的风险就在于你可能替别人还钱。现实生活中,对于担保,很多人缺乏应有的认识,有时候盲目地为他人进行担保,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 房产证借给他人被抵押贷款,这种情况只能办理房产证解押手续,具体有两种方式:
      
    一、将贷款还完;
      银行贷款结清后就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注销抵押登记了,银行手续办完后会给客户一套东西包括:
      
    1、房屋所有权证;
      
    2、他项权利证;
      
    3、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
      带着以上东西和一张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房地产管理中心抵押窗口,把所有材料交上,他会给一张回执单,两个工作日后委托人带回执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产权证,这个时候产权证已经注销抵押了
      
    二、贷款人同意变更抵押物。
  •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如果能够认定为上述情况的,则可以认为夫妻双方不用共同承担这份债务。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的分割:

    根据现行《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由于房产证是婚前取得的,所以该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
    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对配偶参与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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