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房子挂在亲戚舅舅的名下,没有办理旁产过户,如今拆迁了,如何避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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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是指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
遗嘱继承人或
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
如果
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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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遗产继承取得的房产需办理过户手续,可以像普通的房产过户手续一样办理。
过户有两种方式,一是赠与过户,第二是买卖过户,如果该房产受让者今后打算转让,建议还是买卖过户,赠与过户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契税和工本费还是要交,赠与还需办理公证手续,今后再次转让需交20%的所得税。
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夫妻本人(未婚开未婚证明)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
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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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做法最大的风险就是要防止卖家一房多卖。如果不办理正式的过户手续,一定要与卖家拟订一份买卖协议,写明房屋过户的时间,已付款项、是否需要公证等,为了避免卖方毁约,协议书上要写上“不可撤销”等。
在签订协议之前,买方最好去房管局查证该房屋的权属问题,是否有多个户主。如果有多个户主的话,要跟每个户主一一签订协议。不过,虽然有自行拟订的协议,但该协议依然不能避免卖家一房多卖的情况。
从法律角度讲,卖家仍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依然可以进行买卖。一旦有第三人进入,与卖家签订正式买卖
合同,并完成过户手续后,第一个买家的利益就要受到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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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