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同意接收当事人的子女户口迁入的前提下,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相关手续:1,当事人男妇双方各自带上本人的
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户口本(含孩子的户籍信息在内)、身份证情况说明等证件;2,去孩子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及户主处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