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出租车司机,与出租车公司签订为期6年的合同,2013年3月到期。现在公司要求撤销现有合同,与我重新签订为期3年的新合同。两合同的区别在于新合同出租车的月租金上涨。请问公司是否属于违法?我是否有权拒绝撤销现在的合同?如果公司采取强制撤销合同等行为,我是否可以提出仲裁并索要赔偿?谢谢!

仲裁
2019-01-22 17:2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出租房屋应当注意: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承租人提供房屋;
    (二)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收取租金,不得收取租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三)依法缴纳税、费;
    (四)按规定与公安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承担治安责任;
    (五)按规定与计划生育部门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六)不得对承租人正常、合理使用房屋进行干扰和防碍;
    (七)按照合同约定的责任,检查维修房屋及其设施,保证房屋安全;
    (八)改建扩建或者装修房屋,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应当给与适当补偿。
  • 公司不得无故对员工降职降薪,必须按照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待遇进行发放,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员工因此离职的,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员工要是在其中受到了利益损害的,那么建议可以及时收集证据积极去申请仲裁解决。
    《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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