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政机关作为被告的管辖

刑事辩护
2021-07-05 14:0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您好,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你好,根据《行政诉讼法》的地域管辖规定:
    1、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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