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动迁赔偿?我在沈阳于洪区开一家商店?房子是租的?有营业执照?没办国税和地税?如果动迁会不会影响赔偿金额

2019-01-22 19:43: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公司成立后无论是否有收入,都应当在每月15日前对上月情况进行记账报税,首次报税时间参考税务局核发的《税种核定通知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领取营业执照后十五天内要设置账本,企业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根据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企业每个月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企业的经营情况。不管有没有赚钱,也不管有没有生意,每个月都要根据运营情况做账然后根据账本向税务局做税务的申报。
    现在小规模企业一个季度的开票量不达九万元的话,就可以零申报噢。
    不按税务局的规定时限纳税申报的,
    *情节较轻的,除补缴税款外,税务机关将对企业处以每月200元以上的罚款,如果超期更长的,将还会加收滞纳金
    *对于情节严重的,税务机关将更具情节严重程度,出于相应的更高金额的罚款;
    *连续3个月不到税务登记机关纳税申报的,税务登记机关将对该企业的税务登记证给于注销的处理。
    当税务登记证被税务局注销之后将不可能再被恢复,也就是说,企业的所有证照都会因为税务登记证的注销而相继作废。
  •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1、私营企业开业登记   私营企业筹备工作就绪后,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在某一行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   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手续。其次,向登记主管机关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必需的文件、证明。登记主管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查、核准,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的决定。 因为私营企业开业登记手续较为繁杂,故应提交的文件也比较多。包括:   
    (1)申请人身份证明。独资企业申请人是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申请人是指合伙人推举的负责人。   
    (2)凡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的人员,必须出具居民身份证,并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如下证件:城镇待业人员应提交待业证明;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辞职、退职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辞职、退职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交离休、退休证;停薪留职的科技人员应提交停薪留职协议书和资格证书;符合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应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没有领发居民身份证的农村村民应提交户籍证明。   3)场地使用证明包括:自有私房应提交房产证明;租用房屋、场地应提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有关房地产证明及管理部门许可使用证明;使用土地应提交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验资证明。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应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长、董事、监事等任职文件。   
    (7)开办合伙企业,需提交合伙人的书面协议。合伙协议应载明以下事项: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地的地点;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违约责任等。合伙协议可载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法。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到银行开户   经营者将所拥有的资金存进自己选定的银行并开设银行帐户。   
    3、办理《法人代码证书》   根据现代化管理的需要和保护企业法人的权力不受侵犯,经营者还需到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部门办理《法人代码证书》。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时,企业须提交由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热照,携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和经办人的身份证、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代码证或复印件   
    4、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1)个体办证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分局领取并填写《个人税务登记表》,附带工商执照副本原件,到“税务登记”窗口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2)企业办证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全国统一代码证、法人证书及企业公章,到地方税务局领取填写《企业税务登记表》,领取微机编码及纳税专户帐号。再带《企业税务登记表》及上述附属资料到市局办证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5、到卫生防疫站办理卫生许可证   
    (1)组织员工到所在地的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身体检查,以办理个人健康合格证   
    (2)企业向卫生防疫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卫生许可证   
    6、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7、申请开业登记表   办完以上手续后,标志着一家企业所需的各职能部门的批准已完成,即可到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个体工商户申请企业登记表》,准备择日开业。
  • 你好,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危险物品肇事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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