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北京的公房是否可以继承

2021-07-05 17:56: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公房又称为公有房屋,一般是指国家所有的房屋。公有住房的使用权人所持有的《公有住房租赁证》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房票,是房屋产权人与承租人之间就该房屋的使用权所达成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 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只有房屋使用权没有房屋所有权,不能继承。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有共同居住人并且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生前无共同居住人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如果公房被拆迁时,承租人死亡且无共同居住人,则该公房的动迁安置补偿款由承租人的继承人所有
  • 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即合法遗产。而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私有财产,其中涉及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公民只有居住权,没有该住房的处分权,因此公民承租的公房无所谓继承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