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母亲的名字?要改成我的名字?父母户口没在一起?只有我跟我母亲是在一起的?房子是房票子的?没产权(2001回迁房)?请问需要什么手续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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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
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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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未婚且无住房等)并且迁入地的集体及户主都同意接收的前提下;
2、当事人的户口,可以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性质的前提下,迁入该村挂靠(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之一,在当地有住房);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迁入地的村主任及当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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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的权利分产权和它项权,它项权通常指
抵押权和其它相关权益,如果有抵押贷款,则产权抵押给了贷款人,产权人本人只有使用权。
2、原则上来说,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产权,但夫妻存续关系期间所购置的房产,不管写哪一方的名字,
婚姻法规定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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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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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