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盗窃的金额不是钱,是物品收拾。是按报案人说的数目呢,还是按盗窃人实际盗窃的物品数额还定型的。比如被盗人说自己的东西被盗了,价值100万,但是盗窃人盗窃的物品实际才几千块。这个要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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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报警,根据损失不同判定是否给予立案侦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无论是否立案或者最终能否抓到小偷都要报警。
1、小偷做案一般都会多次的,失主都不报案,或是很少报案,民警的线索就少,受害的人可能会更多。
2、打击犯罪人人有责,不纵容犯罪,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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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以盗窃数额为量刑依据,【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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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关于盗窃价值,以所盗窃的物品鉴定的价格为依据,而不是以报案人的陈述为准。另外,盗窃罪是以犯罪数额为依据来量刑的,二减刑也与盗窃者实际退赃的数额有关。
退赃是酌定的从轻量刑情节,不是减刑情节,两者有差别,好比法律规定,在3年至7年判,减轻只能在3年以下判,从轻则可在3至5年间判。所谓酌定,是有法官自由裁量的,不从轻也不违法。
当然,一般情况下,财产犯罪退赃,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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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的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对于怀孕的妇女判刑后可依法办理暂予监外执行。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这一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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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