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一人用砖把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是轻伤,经派出所了,可对方就是不赔偿,怎没办,凶手也逃跑了,帮凶还在家,我们下一步该怎么办

暴力伤害
2019-01-23 03:5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法医鉴定构成轻伤,打人者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派出所应当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 致人轻伤,应当赔偿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多人所打,应当由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赔偿,如果不能区分,应当共同承担。
    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如果主观恶意不是很严重的,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都可以请求办案单位调解,给被害人相应赔偿,调节达成一致后,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如果被害人不接受调解要诉至法院,那么你就只能奉陪到底打官司咯。轻伤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
    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通常表现为破坏人体组织的完整如断手指、挖眼睛等和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如使人失去听觉、视觉、神经机能失常等。
    但这些伤害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当防卫等合法行为而伤害他人身体的,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如果出现 被人打伤的情况下,可以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向相应的侵权方要求赔偿损失。
  • 被打,鉴定为轻伤的,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情况下,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具体的期限要看请求的性质,属于一般的财产权的时效为二年内,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是一年内。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