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年底结婚前,我们吵架了,我要离婚了,但是自己的父母说没有钱,其实他们拿着我的钱还债,我应该还给他们吗?这几年我打工赚的钱都给了父母。

离婚
2021-07-07 06:19:2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财产根据事实判定归所有人,婚后财产对半分,抚养权有争议的,根据双方的条件,幼儿首先考虑归母亲抚养,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向另一方索取抚养费,具体金额有双方商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起诉讼的一方责任更大,而判决后财产的分割与此无关。
  •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离婚
  • 您好,有可能是需要还的,如果对方的价款是比较大的数额的话,对方很有可能是主张附条件的赠与,对方跟您的转账记录,您有保留吗?可以发给我,我帮您看一下。您是否可以主张对方是赠与给你的,合您也可以在描述一下具体的情况,直接沟通会更加高效,希望能够帮您尽快的解决问题,我会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