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撤案的流程如下:
1、立案后被告及原告进行协商,确定所有的赔偿及其他补偿条款;
2、案件涉及的双方将协商结果以调解书的形式呈现,双方确认签字;
3、进行撤销案件申请书的攥写,并且涉案双方拿着撤案申请及调解书去相应公安局,申请撤案;
4、民警确认案件是否符合撤案的要求,并做出相应的审查;
5、对于符合要求的案件,进行撤案。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案件,经过侦查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标志此案已不成立。
被告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