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朋友的父亲突然得了心肌梗塞等病。在医院抢救无效。挥舞事故的途中不听患者的规则。患者在救治途中输液引起不适。医生不听。现在医院方面答应赔偿,一万元。天理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
2021-07-07 11:54: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 抢救无效医疗损害索赔首先需要确定医院有没责任。如果有,就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提起诉讼的方式索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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