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上6点左右没有路灯的时候,坐电动汽车撞到了停在路边的车尾,车前的车没有打双闪灯,车后面有三角警告牌,但是黑暗没有路灯,撞到了。责任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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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刮的;
5、绿灯放行或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
6、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驶出或在环行路口内行驶的车辆的;
7、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者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超越前方正常掉头、左转弯、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单方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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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按照规定将机动车停放在规定的位置,被撞后一般是无需承担责任的。
2、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停车的,且妨害到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引发交通事故的,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成因,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是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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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停在路边被撞的,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其他车辆出行,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的,一般要承担次要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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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