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0月怀孕了,公司是11月支付的五险,预产期不到一年,能给我生育补贴吗

妇幼权益
2021-07-07 14:24: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 社会保险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费用,职工个人是不缴费的,社会保险,也就是通常人们所说的五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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