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单身老人在他侄子家生养。老人的遗产用遗嘱写给他侄子怎么写?

2019-01-23 13:36: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一条为规范遗嘱见证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见证暂行条例》《遗嘱公正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

    第三条律师为遗嘱作见证是律师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律师见证证明的遗嘱为律师见证遗嘱。承办见证业务的律师为见证律师。

    第四条遗嘱人聘请律师为遗嘱作见证应当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协议,按约缴纳见证费用,并向具体承办律师开具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应向遗嘱人开具发票。

    第五条律师见证遗嘱应当由两名律师共同在场办理,其中至少应有一名执业律师,并由两名见证律师在见证书上署名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或见证专用章。

    第六条见证律师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则不能担任所涉遗嘱的见证人;见证律师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也不能担任所涉遗嘱的见证人。
  • 遗嘱公证书范本 ( ) 字第 号

    兹证明__(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__(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签名章或签名) 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遗嘱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所有的财产及其他事务,并在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立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行为。经过公证的遗嘱一般不得变更或者撤销。如果有几份遗嘱同时存在,以最后的公证遗嘱为准。办理遗嘱公证应当注意的问题:

    (1) 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 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
    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3) 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①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②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③遗嘱的草稿等。

    (4) 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因此,公证不是遗嘱生效的必经程序,自书遗嘱有效。
  •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可见,继承人伪造遗嘱且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何谓“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情节严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