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湖北罚没财物和赃款赃物

其它
2023-04-05 19:33: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有权按照其他法律规定进行罚没
  • 罚没物资和追回应上缴国库的赃物,根据不同性质和用途,按下列原则处理:
    (一)属于商业部门经营的商品,由执法机关、财政机关、接收单位,纳入正常销售渠道变价处理。参与作价的部门,不得内部选购。
    (二)属于专管机关管理或专营企业经营的财物,如金银、外币、有价证券、文物、毒品等,应及时交由专管机关或专营企业收兑或收购。
    (三)属于政治性、破坏性物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无偿交由专管机关处理。
    (四)属于淫秽物品、吸毒用具等违禁品,以及其他无保管价值的物品,由收缴机关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