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你好!小孩讨账,比另一方叫来啦同犯用刀捅伤腹部!深层6公分,评定轻伤!这一有效吗?由于我是农民不知法,另一方父母是人民法院的!有铁的关联!请我刑事辩护律师我给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1-07-08 11:44: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具体要看构成伤情,如轻伤以上对方要负刑事责任
  • 建议去申请鉴定,以鉴定的具体结果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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