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我的合同签定期限为一年,到期时间为11年3月31日,合同签定工资为4000/月,实际工资为3500/月,保险及公积金均按照4000基数缴费只是工资每月少500,说年底会以奖金形式补发,但年底没有兑现。现在合同到期了,公司说财务报税和扣缴保险都是按照4000的标准,而且我们发放工资都是现金形式,我没有依据证明公司给我少开工资了,老板说我是自己默认3500的工资的,说之前口头协议的年底奖金没写纸上所以根本不算,而且说我合同已经到期了,不属于公司员工,多开少开都跟他们无关。问:⒈我手里有工资条,但没有法人签字和公章,而且只有几个月的工资条,是否能证明公司少给我发放工资?⒉现在合同到期了,我如果仲裁是否超过时效?⒊像我这样情况如果仲裁是否能胜诉?

2019-01-23 16:03: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应的条款,并且该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的规定,公司规章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具有三个条件:第
    一、规章制度的内容须具合法性;第
    二、制定和通过要经过民主程序;第
    三、要向劳动者公示。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包含这些的话,劳动者的上述行为将是不违反劳动法的,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解读】本条系关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和费率的规定。
    1、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应当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来缴纳工伤保险费。“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有两点需要强调:一是支付的对象是全部职工,包括农民工、临时工等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用工期限的所有劳动者;二是工资的构成是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2、缴费费率: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按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来确定。全国各行业工伤保险的费率幅度为
    0.5%—
    2.0%,原则上控制在1%左右。
  • 公积金最低基数是多少  很多在生活的、工作的网友每月都会缴纳住房公积金,可是,好多人不清楚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是多少。市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到底比例是多少?每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都一样吗?下面小编就简单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问题。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统一为1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单位月缴存额最低为157元,最高为1632元。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为缴存基数。年度调整时,缴存基数以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 工资属于劳务报酬的一种主要形式,是用人单位给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它以现金、银行存款、五险一金等形式存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小企业公司工资总额应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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