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上班,公司没跟我们签劳动合同,只是叫我们签了一份协议,公司是属于私人企业,也没为我们买五险,只是为我们买了一份意外保险,我们每个月没开单就没有底薪,开了单达到6000元的业绩才有600元底薪,没达到业绩还是没有底薪,由于上个月上班迟到了几次,前两次迟到扣20元一次,第三次迟到以后扣50元一次,而且是每月累计扣,比如这个月迟到,但是这个月没开单没有工资,那么就等到下个月你有工资的时候一起扣,而且我们正常是下午6点钟下班,但是每个月要轮3天晚上值班,值班要到8点钟才下班,公司要求我们有3天值班是没有加班费的,而且我们没值班或者值班下班不记得打卡了还要扣工资,50元一次,也是累计扣,单月没有工资就下个月扣,我上个月被扣了800多元工资,我同事扣了1200元工资,还要求我们交2000元保证金,每开一单扣500元,到扣满2000元为止,到以后属于正常离职这2000元会退还给我们,这份协议上是签了一年的日期,但是只是协议,并不是劳动合同,请问这样扣我们工资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23 16:56: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保和支付其加班期间的加班费的,劳动者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以及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审批单、加班通知、监控录像、证人证言、加班时所做工作形成的书面文字记录、电子邮件等,只要劳动者有相关的证据,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加班费以及为其补缴其社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n  第四十四条 【加班工资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n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n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n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n
  • 单位不给加班费,以单位不足额支付工资理由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单位应该按出勤日发放工资。否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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