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建筑工地,然后机器失灵,手臂骨折,牙齿和门牙两颗碎了。我去医院住了两天,现在出院了。我能向建筑工地的老板要求赔偿损失吗?我是残疾人吗?还有,我能赔偿多少?

2021-07-08 17:12: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你需要在事故后的一年内向你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你需要向劳动局咨询下。主要包括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
    然后开始确定伤残等级,你需要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被确定伤残等级后,你的赔偿看情况是七级至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再有是医疗和就业方面的补助金,具体规定这样: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需要结合具体的伤残级别确定
  • 建议协商。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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