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离婚的事情,他欠了很多债,现在他不承认这些债务是怎么分的。

离婚
2021-07-09 05: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婚姻法解释
    (二)》第24条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二是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项规定的情况,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时关于债务的分割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 你好!请问你们之前有就离婚方面协商过吗?如果可以,协商一致就可以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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