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彩礼买卖婚姻法律效力

2021-07-09 06:26: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缔结婚姻前给付彩礼是一种习俗,具有“附条件赠与”的法律性质。我国法律并未明文禁止男方向女方给付(或女方向男方给付)彩礼,因此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前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给付(或接收)彩礼。

    如果你“因特殊情况要回彩礼”的时候,是以“借款”的名义要回,则对方可以要求你还借款。如果你要回彩礼时即与对方讲清楚是将彩礼减免一部分(比如,开始给了10万,你方觉得数额过高,即与对方商议减免一部分,最终确定为6万,退回你4万),对方再向你索要时那你就可以不向对方支付。
    但如果对方要求你增加彩礼,就是习俗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 您好,如果未办理结婚登记,或登记结婚后未共同生活的,可以主张彩礼要回
  • 你好!一般只要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彩礼钱不予退还的,除非婚前给付彩礼钱导致给付人生活严重困难的,你才可以要求对方适当进行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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