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分居半年多后,这个女人带走了孩子,我联系不上他。电话关机了,不让我看孩子。我该怎么办?

2021-07-09 09:59: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向当地妇联求助.在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可以要求按照他父亲月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因为你们是夫妻关系,丈夫有扶助的义务.如果离婚,孩子在哺乳期,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看,会判给女方.如果离婚后女方没有住房,可以要求男方以其个人住房为你提供居住权或者房屋所有权.的方式进行扶助. 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2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30号 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 以孩子名义起诉,要求抚养费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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