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判断我和父母一起住的房间是我父亲原来的公司分开的,之后以住宅改建的成本买的,财产权是否跟随居住权。现在我哥哥说他也有。是吗?当初他连居住权都给了他。

2021-07-09 12:13:2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 居住权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继承的。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享有居住权的人死亡后,并不产生遗留居住权这种财产作为遗产继承的可能。
    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例如:公房的使用权可以被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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