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已经工作三个月了。现在我发现我怀孕了。公司想解雇我。我如何向公司索赔?

2021-07-09 12:18: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
  • 你怀孕、生产至哺乳期期间,公司不能与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除非你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补发工资,或者直接要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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